是登记账簿的依据,是总账系统的唯一数据源,填制凭证也是最基础和频繁的工作。计算机处理账务后,电子账簿的准确与完整依赖于记账凭证,因而要确保记账凭证输入的准确完整。在实际工作中,可直接在计算机上根据审核无误准予报销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(即前台处理),也可以先由人工制单而后集中输入(即后台处理)。企业采用哪种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一般来说业务量不多、基础较好和使用网络版的企业可采用前台处理方式,而在第一年使用或人机并行阶段,则比较适合采用后台处理方式。
的内容一般包括两部分:一是凭证头部分,包括凭证类别、凭证编号、凭证日期和附件张数等;二是凭证正文部分,包括摘要、会计分录和金额等。如果输入会计科目有辅助核算要求,则应输入辅助核算内容;如果一个科目同时兼有多种辅助核算,则同时要求输入各种辅助核算的有关内容。 如果使用了应收系统来管理所有客户往来业务,那么所有与客户发生的业务,都应在应收系统中生成相应的凭证,而不能在 填制凭证 功能中制单。如果使用了应付系统来管理所有供应商往来业务,那么所有与供应商发生的业务,都应在应付系统中生成相应的凭证。
1.生成和调用常用凭证。可以将某张凭证作为常用凭证存人常用凭证库中,以后可按所存代号调用这张常用凭证。在填制一张与 常用凭证 相类似或完全相同的凭证时,可调用此常用凭证,这样会加快凭证的录入速度。调用方法为:在制单时通过【制单】菜单下的【调用常用凭证】功能,从中选择要调用的常用凭证即可调出指定常用凭证。若调出的常用凭证与业务有出人或缺少部分信息,可直接将其修改成所需的凭证。
审核是指具有审核权限的操作员按照会计制度规定,对制单员填制的进行合法性检查。会计核算涉及国家、企业和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,而记账凭证的准确性是进行正确核算的基础,因此无论是直接在计算机上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,还是直接将手工编制并审核的凭证输入系统(因为又经过了手工的操作处理),都需要经过他人的审核后,才能作为正式凭证进行记账处理。
为确保登记到账簿的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制单员填制的每一张凭证都必须经过审核员的审核。审核凭证主要包括出纳签字和审核凭证两方面工作,根据会计制度规定,审核与制单不能为同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