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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用友:畅捷通如何搞定企业清算

作者:山东捷君         上传时间:2020-12-05

 

  说起企业清算,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企业破产倒闭了,其实不然,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,还有部分企业重组合并,都需要按规定进行清算,而清算就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处理。具体有哪些内容呢,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

  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情形

  1.按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破产法》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

  (1)自愿解散: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,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;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,如一方违反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的。上述自愿解散的法定事由产生后,公司须按《公司法》组织清算。

  (2)强制解散: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,按《破产法》进行清算的;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责令关闭,应当进行清算。

  2.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

  (1)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的。

  (2)企业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(包括港澳台地区)的。

  (3)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中,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。

  (4)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中,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,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。

 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,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,发生结束自身业务、处置资产、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,对清算所得、清算所得税、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。

  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包含以下内容

  1.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,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;

  2.确认债权清理、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;

  3.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,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;

  4.依法弥补亏损,确定清算所得;

  5.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;

  6.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、应付股息等。

  相关计算方法

  ①清算所得的计算

  根据《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》的逻辑关系,清算所得用公式表述如下:

  清算所得=资产处置损益+负债清偿损益——清算费用——清算税金及附加+其他所得或支出

  「税局提示」有聚有散,来看看企业清算那些税事儿——

  ②清算所得税额的计算

  清算应纳税所得额=清算所得——免税收入——不征税收入——其他免税所得——弥补亏损

  清算应纳所得税额=清算应纳税所得额×企业所得税税率(即25%)

  清算实际应补(退)所得税额=清算应纳所得税额——减(免)企业所得税额+境外应补所得税额+以前纳税年度应补(退)所得税额

  ③清算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

 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、职工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,结清清算所得税、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,清偿企业债务,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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